为更加深入、优质、高效开展我院首届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表彰就业服务与实践团队志愿者为我院就业工作做出的贡献,经学院批准,我处决定表彰2009—2010年度就业服务与实践团队优秀志愿者。
现将志愿者评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由我处招募的志愿者均有资格参与评选。
二、评选条件:
1、严守校规校纪,思想进步,自觉参加招就处组织就业生活。
2、严格遵守就业志愿者章程,热心于志愿服务事业,并对志愿者精神有着深刻的认识,积极参加校内外志愿服务活动,并在活动中表现优异。
3、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在同学中有良好口碑,无违纪记录,学习成绩优秀,无考试作弊等不良记录。
4、同学中能起到模范作用,积极带动身边的同学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5、在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中工作负责,勇于开拓进取,有效完成上级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
6、有实干精神,在志愿者中能起到表率作用。
7、在本学年志愿服务时间超过30小时,服务对象满意,服务质量良好。
三、申报方式
“优秀志愿者”申报方式将采取自荐和他荐相结合的方式,凡符合评选标准的志愿者均可填写“就业服务与实践优秀志愿者”申请表(附表一),也可以积极推荐身边的热心于志愿服务事业的同学参加评选。
请符合评选条件的个人按照规定将表格下载、打印,认真填写后,于2010年5月7日前,交到招就处办公室。
四、附则
1.凡在上学期年度评选中已经获得“就业服务与实践优秀志愿者”的同学将不再参加下一次评选。
2.根据实际情况,评审团有权对评选条件做相应的调整。
3.如果没有合适的个人,评审团有权取消相关的评选项目。
4.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5.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招生就业处就业科。
就业指导中心
二○一○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