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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报名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6
新闻来源: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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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要求,结合我校对高层次人才的实际需要,现就做好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访问学者:3-12个月

博士后:6-24个月

二、选派专业

各类专业均可申报,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四、申请条件

1.须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符合《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及自治区教育厅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3.类别要求

(1)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重点支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为博士生导师,优先支持国家公布的“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重点支持具有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的人员。

(2)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3)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等学校、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五、申请办法

申请人请登录https://www.csc.edu.cn/chuguo/s/2536查看项目简章,了解详细项目内容及具体申请要求后,如符合相关条件,且确认申报的老师,需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在线报名及准备相关申请材料,于2023年5月10日前将所需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五份送至国际处231办公室。

联系方式: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彭虹

联系电话:028-37600209

QQ:1060653384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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